關于印發(fā)《中央在京單位職工住房檔案建立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關于印發(fā)《中央在京單位職工住房檔案建立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03-09-2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shù)據(jù)中心
國管房改[2003]205號

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各單位:

2000年8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印發(fā)了《關于開展在京中央和國家機關職工住房普查建立職工住房檔案工作的通知》(國管房地字[2003]161號),中央在京單位開展了住房普查和建立職工住房檔案工作。為規(guī)范中央在京單位職工住房檔案的建立、使用和管理工作,有效利用職工住房檔案,為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服務,國管局會同中直管理局制定了《中央在京單位職工住房檔案建立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現(xiàn)印發(fā)給你們,請按照執(zhí)行。

職工住房檔案是各單位申請和發(fā)放住房補貼、建沒經濟適用住房,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已購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的重要依據(jù)和基礎性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本單位及下屬單位職工住房普查和住房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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