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的通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的通知
發(fā)布日期:2019-11-06|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各市州、縣市區(qū)委,省委各部委,省直機關各單位、各人民團體黨組(黨委):

《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已經省委同意,現印發(fā)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zhí)行。

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

2019年6月26日

關于建立容錯糾錯機制激勵干部擔當作為的辦法(試行)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保護和調動全省廣大干部改革創(chuàng)新、干事創(chuàng)業(yè)的積極性主動性創(chuàng)造性,根據中央和省委關于進一步激勵廣大干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的部署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容錯糾錯,是指當事人在改革創(chuàng)新、干事創(chuàng)業(yè)、先行先試中出現失誤和錯誤,符合本辦法規(guī)定的情形,黨委(黨組)及紀檢監(jiān)察機關、組織部門等對其不作負面評價,從輕減輕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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