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2014年1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36次會議通過;根據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23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民事調解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等十九件民事訴訟類司法解釋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22年3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866次會議通過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決定》第二次修正,該修正自2022年4月10日起施行)
目錄
一、管轄
二、回避
三、訴訟參加人
四、證據
五、期間和送達
六、調解
七、保全和先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