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發(fā)布日期:2019-11-14|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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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發(fā)〔2019〕25號

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

近年來,高空拋物、墜物事件不斷發(fā)生,嚴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影響社會和諧穩(wěn)定。為充分發(fā)揮司法審判的懲罰、規(guī)范和預防功能,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保障人民安居樂業(yè),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提出如下意見。

一、加強源頭治理,監(jiān)督支持依法行政,有效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

1。樹立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的基本理念。人民法院要切實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將預防和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作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的重要任務,充分發(fā)揮司法職能作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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