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guī)定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guī)定
發(fā)布日期:2024-12-27|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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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guī)定

(《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規(guī)定》已經2024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四屆檢察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堅持和加強黨對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的全面領導,做好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和《信訪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是人民檢察院踐行黨的群眾路線、堅持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是了解社情民意、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的重要方式,是自覺接受群眾監(jiān)督、加強檢察管理、改進檢察工作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人民檢察院信訪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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