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廠長被控擅租廠房致國家百萬損失”續(xù):民事案啟動再審
“國企廠長被控擅租廠房致國家百萬損失”續(xù):民事案啟動再審
入庫時間:2025-10-2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作者:王選輝  來源:澎湃新聞
因出租房屋和土地,河南省泌陽縣原繅絲廠廠長朱振方被指控造成國家經(jīng)濟(jì)損失138萬元,一審獲刑6個月,朱振方提出上訴后案件發(fā)回重審。

10月21日,澎湃新聞從朱振方辯護(hù)人、北京華城律師事務(wù)所律師喬冬冬處獲悉,針對刑事指控所依據(jù)的繅絲廠破產(chǎn)清算組與承租人之間的民事判決,檢方提出再審建議,泌陽縣法院決定啟動再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一審判決書顯示,泌陽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7年1月份,泌陽縣繅絲廠廠長朱振方未經(jīng)審批,擅自決定以泌陽縣繅絲廠名義與韓文鎖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將泌陽縣繅絲廠的力織車間及周邊場地,獨生子女樓三樓一層,一次性租賃給韓文鎖當(dāng)倉庫使用,房屋租賃價格為每年1萬元。

韓文鎖與朱振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后,又將房屋和土地轉(zhuǎn)租給趙金坡、張月彬夫妻使用,趙金坡、張月彬每年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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