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產權制度是黨的十九大報告確定的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之一,也是難點之一。有恒產者有恒心,無恒產者無恒心。完善產權制度,對于矯正并穩(wěn)定社會預期,給社會提供“定心丸”具有重要意義。完善產權制度的目標之一,就是實現有效激勵。實現有效激勵,重點要做到四個方面。
一是界定清晰。從正在推進的國企混改和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實踐來看,清晰界定產權是完善產權制度的基礎。在資產估值方面,既不能不顧國家和集體利益低估公有資產價值而造成公有資產流失,也不能高估價值而挫傷非公資本企業(yè)積極性。由于目前的監(jiān)管體制不夠健全,在對公有資產進行評估時,出于個別具有決策權的企業(yè)領導人與對方的利益輸送,可能會廉價轉讓股權,個人從中非法牟利,造成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在資產評估過程中,必須嚴密程序,公開透明,審計跟進,責任落實,堅決防止 ……
